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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私谒秉公心
[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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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4-02 08:00 

  ●公是私的对立,既为私谒,多有所谋求,一旦应允,难免乱公心、失节度,将那白袍污。因此,历代清官廉吏对私谒都十分警惕、拒而远之。

  清末民初徐珂所著《清稗类钞》一书,记载了“刘统勋却千金”一事。清乾隆时期,刘统勋居相位。一日,有意欲买官者深夜叩门,他深知来者目的,拒而不见。翌日清晨来到政事堂,叫来昨夜造访之人,责曰:“昏夜叩门,贤者不为,汝有何禀告,可众前言之。虽老夫过失,亦可箴规。”买官者嗫嚅而退。刘统勋拒贿之举,既不失节,亦不失礼,磊落光明,颇得赞誉。

  因私事而拜谒请托,旧时称之为“私谒”,因其隐蔽、私密而不易被察觉。也正因如此,古人在评价官员是廉还是贪时,常将能否“拒私谒”作为标尺之一。如《新唐书》在介绍一代廉吏崔玄暐时,云“当公介然,不受私谒”。《宋史》在书写傅伯成生平之时,言其“权幸有私谒者,皆峻拒之”。诸多清官廉吏之中,尤以东汉名臣杨震“暮夜拒金”最负盛名,他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之言,留下了“夜畏四知,严拒私谒”的佳话。

  古人讲,“受恩多,则难以立朝。”公是私的对立,既为私谒,多有所谋求,一旦应允,难免乱公心、失节度,将那白袍污。因此,历代清官廉吏对私谒都十分警惕、拒而远之。明代清官监察御史吴讷面对地方官员私下馈赠的百两黄金,在礼盒上题诗:“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间。”一代廉吏于成龙在康熙十九年升任直隶巡抚,针对贿赂公行、请送盛行之乱状,颁发《严禁馈送檄》,通报大名知县向他送礼之丑事,以儆效尤。

  “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公私分明是为官者应恪守的本分与底线,古今同理。党员干部从走上岗位的那一天起,就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事事出于公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身正影直;一心只为私利,暗通款曲、私相授受,难免进退失据、作茧自缚。揆诸现实,我们身边不乏像杨善洲那样一生坚持不收礼、不允许任何人“走后门”的优秀共产党员,也难免会有一些视公权为私器,因私谒而乱规矩,“不送礼不办、送了礼乱办”,大搞权力变现者;总想着“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甘受他人“围猎”者;“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借公权而售私恩者……凡此种种,不但败坏了党风政风,也终会让自己踏上不归路。

  公私之间看境界。在公与私的选择上,老一辈革命家垂范在先。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朱德同志在家书中说:“那些望升官发财之人,决不宜来我处;如欲爱国牺牲一切,能吃劳苦之人,无妨多来。”彭德怀同志提出自己的“人生三原则”:一是自己不贪;二是让别人不送;三是敢把厚脸皮的上司、熟人挡回去。今日读来,依然字字千钧,发人深省。

  “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情性,然后能修。”公与私是一道“分水岭”、一块“试金石”。拒私谒才能守住公心,守住公私界限,也就守住了清正廉洁,守住了为民之心。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位、身在何处,都应保持心底无私、勿食贪饵的定力,不为私欲所动,不因私情所困,不受私利所惑。(常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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