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宠,字世信,东汉末年广汉绵竹人,刘璋统治益州时任成都县和郫县的县令。他为官正直,不畏豪强,《华阳国志》对其有“超类拔萃”的高度评价。他清正廉洁,升任太守时只骑一匹马去赴任(“乘一马之官”),卸任时“仍乘一马而还”,是成都历史上有名的清廉县令。
为官成都 不畏豪强
据《华阳国志》记载,曾在成都任职的刘宠出身寒微,因为精研《公羊春秋》而被荐举为成都县令,后来又转任郫县、郪县、安汉县的县令。而他之所以被调来调去,是因为他特别善于治理“难治”之县。
东汉末年,成都地区的土著豪族势力十分强大,“诸县多难治”。刘宠为官的第一站成都县,当时就有柳、杜、张、赵、郭、杨等诸多大姓,他们“挟其财势,欺凌小民”,称霸一方。尤其是赵姓一族,倚仗朝中有官恣意妄为,屡犯王法。刘宠任成都县令后,毫不畏惧,一上任就将多次犯法、曾任濮阳太守的强横的赵子真父子治罪,远近豪强莫不震惊。当时“难治”之县挺多,朝廷又调刘宠转任郫县、郪县、安汉县,甚至还杀回马枪。例如,郫县土豪杨伯侯兄弟霸占了许多良田作为家族的坟地,听说刘宠改任郫县,吓得举家迁往成都县躲避。没想到后来刘宠又回任成都县,包括杨氏兄弟在内的土豪大姓纷纷敛迹。
一马之官 一马而还
刘宠为官清廉,在任成都县令时就以廉洁知名。据 《益部耆旧传》佚文记载,当时刘宠的母亲去世,“家贫无财”,刘宠不得不变卖唯一的值钱之物——母亲手上的金环才得以安葬。也正因为他自身清正廉洁,故而惩贪除霸地方豪强不敢有怨言。
后升任太守,刘宠更加注重自己的操行。据《华阳国志》《蜀中广记》等史书记载,他由成都县令(刘宠两任此职)升任牂柯郡太守时,只骑一匹马去赴任,别无随从与家当;任职九年,卸任时“仍乘一马而还”,更无财物与辎重。其间,他“布衣疏食,以俭化民”,赢得吏民百姓爱戴,成为该郡历史上最著名的太守之一。《华阳国志》评价说:“超类拔萃,唯有世信(刘宠字世信)”。他离开后,官员百姓将他的事迹刻录在石碑上,永世铭记(“吏人为之立铭”)。而在他曾经任职的成都,人们则将他的事迹记录在《成都县志》和《郫县志》等志书上,代代相传。(编辑 陈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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