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老百姓和职工上交的血汗钱、救命钱,我不该擅自挪用,现在非常后悔。我在干事业最好的年龄,犯下了这样低级的错误,我深深自责。”这发自内心的忏悔声来自吉林省梨树县孤家子镇党委副书记张立娟。这位1975年出生、有着20年党龄的女干部缘何身陷囹圄?
2019年5月的一天,有群众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关于张立娟涉嫌挪用公款一事。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迅速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核查中发现张立娟在任组织委员期间,负责全镇各村、社区新农保保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以下简称保费)收缴过程中,存在公款私存的违纪行为。在对其缴存保费的个人银行账户查询时,连续四年几乎同一时段,四笔共计370余万元的转账清单进入调查人员的视野。随着调查的深入,张立娟四“借”四“还”保费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2019年6月14日,县监委对张立娟采取留置措施。
原来,早在2011年,张立娟就在银行贷款80万元,用于自家书店、文化用品商店、广告公司扩大规模。但是效益远没有预计的好,造成资金链断裂。正在张立娟为无法及时偿还2013年银行贷款本息而发愁时,她想到了自己卡中刚刚收上来的2013年保费。这些钱都存在她自己卡里,并且收缴都是她一人管理。于是张立娟决定先动用这笔钱把贷款本息还上。2013年11月27日,张立娟挪用68.5万元保费偿还了贷款本息。在挪用保费后的十几天里,张立娟心理还是特别紧张,坐卧不安,见到领导不敢直视,见到群众怕人问保险的事。忧心忡忡的她,在20多天后,就用在信用社办理的贷款悄悄地补还了被挪用的保费。
“事后,张立娟的心情依然不那么轻松,她暗自告诫自己,再也不干这事了。”调查人员说。假如张立娟就此收手,就不会越陷越深。可是,2014年末,张立娟再次面临银行本息到期,无力偿还的窘况,她又打起了2014年保费的主意,私自挪用101.26万元。不同的是,这次少了畏惧,多了私心。心中没有了党纪,张立娟的人生之路必然会越走越窄。2015年张立娟挪用99.89万元保费;2016年8月,即将调整到孤家子镇党委副书记岗位上的张立娟,以保费繁琐复杂,难以短时间理清交接为由,又暂管理一段时间。当然这都是幌子,她再次挪用101.36万元保费偿还自己在银行的欠账,不同的是这次她无偿使用近一个月才还上。2019年8月7日,县纪委给予张立娟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确定其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梨树县纪委监委指派专人到孤家子镇宣布对张立娟的处分决定,通报案情,宣读其忏悔书。同时深刻剖析张立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专题片。建议孤家子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张立娟典型案件,对照突出问题,自行查摆、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吉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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