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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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职责:
(一)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二)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控告、申述和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违纪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
(三)监督学校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机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
(五)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