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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一小学校长收红包被处分
[纪委监察处]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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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打着“讲礼节”的幌子,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一小学校长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主要是自己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总认为这是过年过节时朋友之间的一点礼节,而没有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和危害性。”信丰县大塘埠中心小学原校长叶新明接受组织审查时后悔地说。

  2014年春节前夕,大塘埠中心小学教师陈某某、徐某某、温某某分别在叶新明在场知情的情况下,送给叶新明孩子“压岁红包”合计2300元,2014年中秋节前夕,大塘埠中心小学教师施某某送给叶新明孩子“红包”1000元。叶新明孩子将收下的“红包”全部交给了叶新明。

  信丰县纪委在通报中指出,认为是过年过节就利用职务影响坦然收受“红包”,实际上是对纪律和规矩的漠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碍于情面”,纪律就会“不留情面”。(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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