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对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原院长王明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明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任固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明亮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监察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自治区政协党组依据政协章程撤销其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