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交软件使用‘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不准制造传播各类谣言和各类未经官方证实的公共事件,不准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打赏、转账,不准以任何形式拉票贿选……”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新形式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彭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包含《市纪委监委工作规则》《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32项制度的《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汇编》,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纪检监察组学习制度汇编
制度汇编包括“规则责任”“工作规范”“人员管理”“安全保密”“财务管理”“媒体信息”6大类,对市纪委监委议事决策、纪检监察组的请示通知等文本、限时办结事项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为确保派驻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组在制度、标准和行动上与机关保持一致,彭州市纪委监委修订原有《限时办结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22项制度,同时新增《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文管理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保障制度》等10项制度,确保用拉紧纪检监察组制度“尺子”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修订社交软件使用‘十不准’行为规范等制度,就是要净化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组新同志的八小时外‘生活圈’,让大家明确‘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利用“半月践学”“纪检沙龙”等载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制度汇编,同时以“定期+随机”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大家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并主动融入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去。(彭州市纪委监委 刘朴 魏锐 ‖ 编辑 周玲)